科泰电源: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17:28:18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提汝明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宪弟女士,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均为年报审计费用。2024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4 年度,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大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与大华事先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监督选聘过程,并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于审慎原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条件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