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8:30:41
证券代码: 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孙 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孙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孙英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 仍在公司任职。孙英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 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英女士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直接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000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75,901股,另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538股。后续孙英女士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上述人员不 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有关职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05007
传真号码:0755-86968976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B1栋23层
邮编: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简历:
张炯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士。自2016年5月至2024年7月,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7月加入公司,任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炯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