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2-10 17:07:12
股票代码:603307 公司简称:扬州金泉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Yangzhou Jinquan Travelling Goods Co.,Ltd.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会议资料名称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秘书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根据实际限定,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的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和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的见证律所为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明稳先生
五、会议签到:13:45 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2、股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计票人、监票人人选。
3、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5、休会,表决统计。
6、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
议案二: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
议案三: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整体规划,结合公司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9 日和 2024 年 8 月 19 日受让江苏奥力威
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可转让大额存单,面值分别为
7,000 万元、4,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合计 1.5 亿元)。因该可转让大额存单的
转让方苏奥传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故本次受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受让大额存单的关联交易,按平价受让,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主要系公司相关部门对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机制的理解偏差,中国银行在接收到苏奥传感转让需求时即在市场寻求意向承接客户并负责完成转让承接,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有意受让。根据中国银行大额存单业务流程要求,大额存单转让需转让方与受让方直接转账交易,公司受让上述大额存单时,仅将其视为银行存款类产品,鉴于转让方为苏奥传感,此笔业务应作为关联交易补充追加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