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0 15:50:17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
一、关于新增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
议案
(一)本次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估 2024 年度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采购动力(即水、电、风、汽),预计采购金额 1 亿元。实际履行中,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动力需求量增加,加大了对动力的采购力度以满足装置生产需求。
2024 年 1-10 月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 0.97 亿元,即将超过年
度股东会审议的预估额度,故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以满足2024 年 11-12 月的生产需要。经测算,公司本次增加 2024年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采购动力的额度,金额为 0.15 亿元。该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估额度 0.15 亿元,则公司 2024 年
度关联交易预估额度调增为 76.14 亿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6.3.3 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与公司为关联法人。
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增加效益,关联交易书式合同比较完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动力采购依赖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这是公司业务性质、行业产业情况和历史原因形成的。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限内,该等依赖程度不会减弱。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6.3.6 条和《公
司章程(2024 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次新增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需履行董事会批准的法律程序。
我们对上述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国桢)————(张保国)————(梁宇)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