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9 19:09:13
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或“公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佰维存储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等。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差额交易、NDF、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5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合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财经管理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金融衍生品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交易对方及场所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金融衍生品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经管理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提示公司关注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的风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
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交易等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法律风险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人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天琦 刘小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