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泰: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4-12-06 20:57:42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目录
释义 ......1
前言 ......5
摘要 ......7
正文 ......9
一、公司基本情况 ......9
(一)江西合力泰基本信息......9
(二)股权情况......9
(三)重整受理情况......10
(四)资产情况......10
(五)负债情况......11
(六)偿债能力分析......11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4
三、债权分类与调整方案......14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14
(二)职工债权......15
(三)税款债权......16
(四)普通债权......16
四、债权受偿方案 ......16
(一)偿债资源......16
(二)受偿方案......17
五、经营方案 ......22
(一)资产剥离及信托方案......22
(三)经营发展规划......27
六、重整计划的执行 ......33
(一)执行期限......33
(二)执行期限的延长与提前......34
(三)执行完毕的标准......34
(四)司法协助执行事项......34
七、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35
(一)监督期限......35
(二)监督期限的延长与提前......35
(三)监督期内管理人及公司的职责......35
八、其他说明事项 ......36
(一)重整计划生效的条件......36
(二)偿债资源的分配......36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及信用修复......38
(四)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39
(五)偿债资源的预留、提存及处理......40
(六)债权人对担保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41
(七)转让债权的清偿......42
(八)重整计划的变更......42
释义
除非本重整计划(草案)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词语的
含义为:
江西合力泰/公司 指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中院或法院 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力泰/上市公司 指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破产法》 指 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管理人 指 经福州中院指定为江西合力泰重整案
管理人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
债权人 指 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之规
定的,江西合力泰的某个、部分或全
体债权人
省电子集团 指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农银投资 指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有财产担保债权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第(一)项之规定,就江西合力泰的
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职工债权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包括江西合
力泰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职工的补偿金;以及相关第三方主体
垫付的前述费用
税款债权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第(三)项之规定,江西合力泰所欠
税款
普通债权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
款第(四)项之规定,债权人对江西合
力泰享有的普通债权
劣后债权 指 债权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申报的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审查确定的债权 指 债权申报期限内经债权人申报并经管
理人依法审查确定的债权
未申报债权 指 江西合力泰账面有记载或其他已知
悉,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但受法
律保护的债权
暂缓确定债权 指 已向管理人申报但截至本重整计划
(草案)提交之日因诉讼未决、需要
补充证据材料、保证人未实际代偿等
原因尚未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
审计机构 指 为本次重整提供专项财务审计服务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指 审 计 机 构 出 具 的 华 兴 专 字
[2024]24008710023 号《江西合力泰科
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模拟重整资产
负债专项审计报告》
评估机构 指 为本次重整提供资产评估和偿债能力
分析服务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
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评估机构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24)
第 AQV30056-1 号《合力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进行预重整涉及的江西合
力泰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清算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
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指 评估机构出具的闽中兴评咨字(2024)
第 AKQ30004-1 号《合力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预重整项目涉及的江西合力
泰科技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评估价值 指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以 2024 年
2 月 29 日为基准日的江西合力泰资产
评估价值
转增股票 指 根据合力泰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由合力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形成的股票
重整计划的通过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
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
资人组会议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重整计划的批准 指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
款或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重整
计划获得福州中院裁定批准
元 指 本重整计划(草案)中除特别注明外,
均为人民币元
前言
江西合力泰是上市公司合力泰(证券代码:002217)下属的一家核心子公司,主营触屏显示、电子纸显示和柔性电路板业务。近年来,受行业周期波动、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市场竞争激烈、融资政策趋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江西合力泰经营持续亏损,债务负担愈发沉重,资金链断裂,深陷债务危机与经营风险。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福州中院根据债权人申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受
理江西合力泰重整,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江西合力泰重整管理人。
江西合力泰的重整工作得到了福建省政府及福州中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保障江西合力泰重整成功,避免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在福州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遵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一方面,要求江西合力泰经营管理团队在预重整和重整期间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维持公司运营及职工稳定,保障公司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全力以赴做好与重整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受理与审查、职工债权调查、财产调查、重整计划的论证和制作等。在江西合力泰重整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福州中院均严格把关和监督,并在重大事项上给予直接指导,确保重整程序依法合规开展,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经完成江西合力泰重整各项基础工作,对江西合力泰的整体现状已有全面了解。在充分听取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结论的前提下,在充分进行法律上的风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研判和分析的条件下,管理人、债务人严格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允许的范围内,结合江西合力泰实际情况,制作形成本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摘要
根据本重整计划(草案),江西合力泰本次重整如能顺利实施,则:
一、江西合力泰的企业法人性质及市场主体资格不变,仍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二、江西合力泰为合力泰的核心子公司,因合力泰作为持股平台,主要通过核心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开展经营业务,为彻底化解合力泰的退市风险,并维持和提升合力泰的持续经营能力,需要整体同步化解江西合力泰的债务危机。因此,在依法依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本次重整过程中,合力泰将为江西合力泰提供偿债资源,用于支付江西合力泰重整费用、共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