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2-06 20:09:3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