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大全能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06 19:18:31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 5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议案二......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点 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838 号华都大厦 29层 A/J 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广福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月 10 日至 2024年 12 月 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提示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董事(1)人
案
2.01 关于补选朱文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本公司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表决。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西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总经理王西玉先生因公司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西玉先生仍将在公司负责其他业务工作,仍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董事会共由 9 名董事组成,现空缺 1 名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朱文刚先生(朱文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以子议案形式进行表决:
2.01《关于补选朱文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本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表决。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朱文刚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科技大学化
学工艺与工程专业毕业。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多晶硅
事业部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总
监;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总监;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大全能源总部安环部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大全能
源副总裁兼新疆制造基地总经理;2024年 10月至今任大全能源总经理。
朱文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文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