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博敏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4 17:24:53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9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公
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9,584,4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3.728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48,832,891 99.4975 620,515 0.4148 131,084 0.087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48,295,675 99.1384 1,164,215 0.7782 124,600 0.0834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272,575 99.1229 1,144,415 0.7650 167,500 0.1121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744,907 99.4387 637,315 0.4260 202,268 0.135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 38,553,728 98.0877 620,515 1.5787 131,084 0.3336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 (2024-2026 年)股东分 38,016,512 96.7210 1,164,215 2.9619 124,600 0.3171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38,465,744 97.8639 637,315 1.6214 202,268 0.5147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琦雨、黎诗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