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公告时间:2024-12-04 11:50:29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1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1
第一节 股东 ...... 11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2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5
第五章 董事会...... 31
第一节 董事 ...... 31
第二节 董事会 ...... 34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 监事会...... 42
第一节 监事 ...... 42
第二节 监事会 ...... 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0
第一节 通知 ...... 50
第二节 公告 ...... 5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4
第十二章 附则...... 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5868L。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97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12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unline Tech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
区2栋A座5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205.3666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
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业、专注、创新、追求卓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
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人力外包;劳务派遣。人才培训。自有房屋租赁。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从事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置分支机构。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所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王长春 1366.8900 35.3201%
郑康 223.9050 5.7856%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19.2500 5.6653%
肖映辉 175.2600 4.5286%
魏锋 174.5700 4.5108%
徐江 171.1200 4.4217%
屈鸿京 170.7750 4.4128%
包海亮 164.5650 4.2523%
宫兴华 131.7900 3.4054%
赵伟宏 102.1200 2.6387%
吴雄 92.1150 2.3802%
李淮滨 85.2150 2.2019%
石甘德 72.4500 1.8720%
吴绍凡 69.0000 1.7829%
梁波林 49.3350 1.2748%
黄祖超 32.7750 0.8469%
徐亚丽 29.3250 0.7577%
张慧敏 27.9450 0.7221%
苑景华 18.6300 0.4814%
赵一飞 18.2850 0.4724%
张鹏 16.9050 0.4368%
李勇(身份证号码: 15.8700 0.4101%
33010619730317****)
范志琴 15.8700 0.4100%
李小军 14.8350 0.3833%
张浩 14.8350 0.3833%
李勇(身份证号码: 13.1100 0.3388%
53011219660420****)
童行鹏 12.7650 0.3298%
股东姓名 所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刘铭 12.4200 0.3209%
郑欣 12.0750 0.3120%
王彦彬 11.7300 0.3031%
谢国勇 10.6950 0.2764%
肖章琛 10.0050 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