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7:02:3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对福事特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线上参会结合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培训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巩固股份减持等方面的合规意识。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福事特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对于本次培训工作,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国金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股份减持的监管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程 沈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