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立昂微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8:53:54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5,0
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并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资金使用费,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
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生产经营以及收购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财产份额的资金需求,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四年,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金瑞泓微电子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2,166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MA29UYTC8N
法定代表人 王敏文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盘龙南路52号9幢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 半导体硅片、微电子材料、复合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研发;数
据处理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金瑞泓微电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7.4403%
2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734%
3 衢州市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9.0552%
4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9.0552%
5 衢州泓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219%
6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6221%
7 衢州泓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223%
8 衢州市绿色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7166%
9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929%
合 计 100.00%
金瑞泓微电子股东衢州泓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泓亿”)、衢州泓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泓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立昂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衢州泓亿、衢州泓仟属于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2,585.93 851,089.48
负债总额 286,368.48 254,953.67
净资产 566,217.45 596,135.81
资产负债率 33.59% 29.96%
项目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544.56 28,529.82
净利润 -29,918.37 -44,326.56
(三)被资助对象信用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瑞泓微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金瑞泓微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金瑞泓微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其他少数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瑞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泓仟、衢州泓亿已与浙江金瑞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衢州泓仟、衢州泓亿与浙江金瑞泓将共同行使对金瑞泓微电子的股东权利,衢州泓仟、衢州泓亿应以浙江金瑞泓的意见为准行使相关事项的表决权。
2、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衢州市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衢州市绿色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为地方政府产业基金,公司根据承诺协议确认远期收购义务,因此是由公司通过协议安排确认远期股权收购义务相应享有前述产业基金20.8271%的股权。
3.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战略投资,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因公司合计控制金瑞泓微电子86.3922%股权的表决权,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相关关联人已制定利益冲突防范措施,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金瑞泓微电子其他少数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2、资助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四年
3、资助金额及利率:公司为金瑞泓微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与金瑞泓微电子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金瑞泓微电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
保公司资金安全。金瑞泓微电子具备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根据整体经营需要对营运资金的合理调度和统筹安排,用于金瑞泓微电子的生产经营以及收购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财产份额的资金需求。后续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资金的使用及业务经营风险状况,确保资金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金额为4.5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