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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9 18:17:28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3、特别强调事项
⑴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00—17:00 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 10 楼证券投资中心办公室
邮编:3100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章诗逸
3、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传真:0571-86031971
4、邮政编码:310051

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 10 楼证券投资中
心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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