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21:33:07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比例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员工持股平台 1,314,000 1.31% 上市后权益分派取得
限合伙)
注: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系创福兴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创福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减持 拟减
减持 减持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价格 持
方式 期间 份来源
(股) 比例 区间 原因
苏州市吴中区 公告日起 根据 北交所上
创福兴企业管 不高于 不高于 集中竞 30 个交易 市场 市前取得 员工
理咨询合伙企 1,084, 1.08% 价或大 日后 3 个 价格 及上市后 资金
业(有限合 815 宗交易 月内 确定 权益分派 需求
伙) 取得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拟减持数量中,不包含实控人沈安居、李祥平通过创福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外,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人还包含公司董事秦广梅、监事蒋辉秋及刘平(3 人均无直接持股),计划减持比例均不超过其通过创福兴间接持有总数的
25%;具体明细如下:
持股创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减持(占
合伙人 职务 福兴份 无 限 售 拟减持数量 总股本)
名称 限售股数 股 数 量 (股)
额占比 量(股) 比例
(股)
沈安居 董事长、总 11.85% 155,700 0 0 0%
经理
李祥平 沈安居配偶 1.00% 13,140 0 0 0%
蒋辉秋 监事 3.22% 42,300 10,575 10,575 0.0105%
秦广梅 董事 2.22% 29,160 7,290 7,290 0.0072%
刘平 监事 0.68% 9,000 2,250 2,250 0.0022%
其他非董监高员工(40 81.03% 0 1,064,700 1,064,700 1.0585%
人)
合计 100.00% 229,185 1,084,815 1,084,815 1.0785%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九、重要 承诺(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中,该员工持股平台做出过如下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企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
企业在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拟减持的,将提前 15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按照北交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 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 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
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减持股份告知函》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