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28 18:57:56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的汇率、利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汇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公司开展签出商品期权或构成净签出商品期权的组合业务(以下简称“商品期权业务”),主要是利用专业期货队伍、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流程制度以及针对期现市场完整、健全的分析执行能力,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收盘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808亿元人民币。
公司上述额度在2025年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
菜粕、大豆、玉米、淀粉、强麦、水稻、白糖、粳米、花生等品种。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料、产品的产地涉及国内国外,为了保证套期保值更有效、更合理,公司会结合国内商品交易所和国际商品交易所的报价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主要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等粮油的商品交易所。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约定公司办理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币种、金额、价格以及期限等,从而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因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分布于境内外,为了保证套期保值更有效、更合理,公司会结合境内外的金融机构报价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
3、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上述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若使用保证金操作,则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权业务
1、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商品期权业务任一交
易日收盘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
公司上述额度在2025年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权业务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等相关的期权品种,主要包括:玉米、大豆、豆粕、白糖、棕榈油等品种期权。商品期权主要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粮油的商品交易所。
3、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权业务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上述商品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以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产品等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利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汇率、利率等价格周期波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7、政策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涉及国内外,国外主要利用商品交易成熟的美国期货交易所,其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相对稳定、透明,风险相对较低,同时结算健全、便捷。但是,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交易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为控制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3、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为目的,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
养,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汇率、利率等衍生品业务,保证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7、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8、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高效和安全的处理。
五、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1、公司已成立风险控制小组,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粮油原料事业部、资金部设置完备的执行组,负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工作。
2、公司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商品价格、汇率、利率市场的风险,防范价格、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3、公司己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使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外公开市场,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已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