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公告时间:2024-11-28 17:06:02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73 号
─────────────── 关于终止对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的决定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 年 11 月 19 日,你公司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终止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 11月 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