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7 19:16: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变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望变电气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22]49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3,291,852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87,841,364.72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133,279,56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4,561,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4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并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该
专户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注销)、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该专户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
支行(该专户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注销)、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三、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 24,268.47 24,268.47 21,020.72 2024 年 4 月
地建设项目
110kV 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 11,818.17 7,330.59 5,144.39 2024 年 4 月
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
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 20,100.00 12,832.68 13,007.87 2023 年 6 月
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 6,250.00 6,250.00 3,409.23 2024 年 4 月
目
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 24,800.87 14,774.44 11,940.44 2024 年 11 月
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107,237.51 85,456.18 74,522.64 -
四、本次调整情况概述
(一)本次调整项目情况
本次调整涉及的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成套
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成套项目”),该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为 24,268.4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为 21,020.72 万元,已于 2024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调整内容建设情况
智能成套项目建设办公楼面积为 6,263.34 ㎡,暂未用于智能成套项目;本次
拟将智能成套项目办公楼永久调整为公司集团管理总部职能人员使用。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及方案
智能成套项目所投建办公楼计划建设面积为 6,272.00 ㎡,实际建设面积为
6,263.34 ㎡。智能成套项目于 2024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以产品调
试和试生产为主。根据可研报告及公司对智能成套业务规划,项目预计于建设完毕后第 5 年达产。目前,为便于开展现场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智能成套项目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办公场所暂设置于车间现场,项目所投建办公楼暂未用于智能成套项目。
自公司于 2022 年 4 月上市以来,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 110kV 及以下节能型
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原变压器事业部管理人员位于车间临时搭建的办公场地已不能使用,公司将原集团管理总部办公场地(A 区)调整给变压器事业部使用,集团管理总部人员暂时使用智能成套项目所投建办公楼。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集团管理总部职能人员数量将陆续增加,原有办公场地已无法充分满足上述人员日常办公需求。同时,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提高集团管理总部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及生产场地现有布局,公司拟将智能成套项目所投建办公楼永久调整为公司集团管理总部职能人员使用。公司后续将根据智能成套项目业务及人员增长情况,妥善安排智能成套项目相关人员的办公场地。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能提高公司资产整体使用效率、解决集团管理总部办公场地需求,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所投建办公楼用途是在确保智能成套项目及公司能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能提高公司资产整体使用效率、解决集团管理总部办公场地需求,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办公楼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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