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8:52:3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共享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2、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