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6:02:56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根据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天职国际以及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上述审计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
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70.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