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26 16:44:0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engXing Phosph-Chemicals Co.,Ltd.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出席人:
1.截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2、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的出席情况
4、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5、宣读议案
6、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7、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8、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9、工作人员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10、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13、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苏亚金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含子公司)预计 199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苏亚金诚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澄星”)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为广西澄星以其部分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浙银金租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广西澄星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浙银金租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浙银金租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广西澄星应付款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徐硕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硕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徐硕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硕毅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硕毅先生将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徐硕毅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王良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王良明先生简历如下:
王良明: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7 年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吉利控股集团旗下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税务科长,万都(宁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耀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