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关于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6 15:44:42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04月0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3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的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剂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将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朗脉”)尚未使用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12,000万元调剂至山东新 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合源”),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调剂前预 已使用担 未使用担 调剂后 调剂后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产负债 计担保额 保额度 保余额 预计担 使用担保
例 率(截至 2024 度 (万元) (万元) 保额度 余额
年 9 月 30 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江 苏 常 铝 上 海 朗 脉
铝 业 集 团 洁 净 技 术 99.98% 61.55% 80,000 28,808.03 51,191.97 68,000 39,191.97
股 份 有 限 股 份 有 限 【注1】
公司 公司
江 苏 常 铝 山 东 新 合
铝 业 集 团 源 热 传 输 100% 45.68% 0 0 0 12,000 12,000
股 份 有 限 科 技 有 限
公司 公司
上海朗脉、山东新合源于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注1:公司除直接持有上海朗脉99.98%的股份外,另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包头常 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朗脉0.02%的股份。
三、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山东新合源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山东新合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住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热传输技术开发、应用;汽车、空调热交换零部件加工、销售;金 属、硬质合金用模具制造、销售;五金配件、铝制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进 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山东新合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9月末
资产总额(万元) 65,467.04 77,223.40
负债总额(万元) 30,209.75 35,278.15
净资产(万元) 35,257.29 41,945.25
项目 2023年 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万元) 57,941.41 58,246.16
利润总额(万元) 6,694.68 9,897.88
净利润(万元) 5,555.34 8,314.86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山东新合源100%的股份。
五、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获调剂方山东新合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0,30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45,146.87万元,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4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
况,亦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对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的担保额为43,632.40万元,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