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6 15:44:34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3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229,475 万元(含等值外币),其 中为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米”“债务人”)提供担保额度 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3-113)。
二、本次担保进展
公司于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为上海润米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上海润米提 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被担保 本次担 本 次 担
被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审 议 担 保前已 本 次 实 保 后 已 剩余可 是 否
担保方 方 持股比 一期资保额度 用担保 际 担 保 用 担 保 用担保 关 联
例 产负债 额度 发生额 额度 额度 担保
率
本公司 上海润 79.93% 77.08% 50,000 32,200 5,000 32,200 17,800 否
米
注:本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的新增担保为已用担保的续做,续做前 后担保最高额均为 5,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 法定代表人:范劲松
4、 注册资本:1030.9278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5 年 02 月 27 日
6、 住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 518 号 14 幢 402 室-1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本公司持有上海润米 79.9334%的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313,359,430.33
元,负债总额为 237,323,499.35 元,净资产为 76,035,930.98 元。2023 年,上海
润米的营业收入为 588,213,392.78 元,利润总额为 4,582,398.65 元,净利润为2,821,837.19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 352,194,195.86
元,负债总额为 271,467,599.51 元,净资产为 80,726,596.35 元。2024 年 1-9 月,
上海润米的营业收入为 515,039,593.42 元,利润总额为 4,243,578.37 元,净利润为 4,264,862.58 元。
10、上海润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2、被担保方: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润米在业务经营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上海润米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上海润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15,485.1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3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