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1 22:26:03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通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董事范国栋先生、董事何晓锋先生、独立董事刘崇先生、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主持,并在会前就临时召开董事会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11月)》、《章程修改对照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11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发行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市场融资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卫国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