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1 18:30: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净源”)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2,637,433.7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28,791,1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的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0,676.57万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 总投资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进度
1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39,814.24 26,879.12 20,026.65 50.30
2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8,608.01 6,000.00 649.92 7.55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合计 78,422.25 62,879.12 50,676.57 -
注:以上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部 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2024年12月1日 2026年12月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系新建园区,总体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新建 园区工程质量,园区整体建设需要统一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在园区基建及配 套项目全部完成后方才进行装修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因此整体建设周期较 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 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基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 面的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该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 2026年12月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崔增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