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0 18:54: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拓开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恒拓开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1 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8 万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8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5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1,076,8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金额 21,686,144.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390,656.00 元,并由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29,359,706.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717,093.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2002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基于中台架构的航班运行控制(FOC)系列产品升级项目、航空行业专属智能云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