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0 17:09:38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4-052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限售股
份起始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发行时承诺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现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70 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1.34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87,917,117 股的
0.1066%。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其他任何反馈。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号)。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7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2.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2日。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认同意以2023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3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25日。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号),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170人归属147.7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日。
10、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号),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60.1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2日上市流通。
1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号)。
12、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35人归属12.825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5日。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5.496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9月25日上市流通。
1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5、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的登记工作,共170人归属101.51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9日。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 为自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上述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1月21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22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 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 务会计 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 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 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 务报告 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 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足解除限售条件。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要求:
解除限 售期 业绩考 核目标
首次授 第一个解 四川永贵 2022 年营业收入
予的 除限售期 不低于 8.0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