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19 21:25:32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公司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载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第 1、3、4、5 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
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3.00 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
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