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9:59:37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润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30,35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时,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
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 3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 42 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