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7:20:5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长鸿高科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
2、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 2024 年 12 月末实施完
毕。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3、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5、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9.89 元/股(该价格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80%,该价格仅为模
拟测算价格),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33.367 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6、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0.95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90 万元;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58.0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431.94 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较 2024 年 1-9 月年化金额
减少 20%;②与 2024 年 1-9 月年化金额持平;③较 2024 年 1-9 月年化金额增长
2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7、在预测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8、假设暂不考虑利润分配、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股本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的业绩预告或业绩预测。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元/股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4.12.31
/2023.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股本总额(万股) 64,596.24 64,596.24 67,629.61
假设 1: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2024 年前三季度年化金额减少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00.95 10,941.89 10,94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22.90 7,927.40 7,927.4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 0.17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0.01 0.12 0.12
稀释每股收益 0.15 0.17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0.01 0.12 0.12
假设 2: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与 2024 年前三季度年化金额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00.95 13,677.36 13,67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22.90 9,909.25 9,909.25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0.01 0.15 0.15
稀释每股收益 0.15 0.2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0.01 0.15 0.15
假设 3: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2024 年前三季度年化金额增加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00.95 16,412.84 16,41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22.90 11,891.10 11,891.1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5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0.01 0.18 0.18
稀释每股收益 0.15 0.25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0.01 0.18 0.18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5 万吨/年 TPE 黑色母粒技术改
造项目”“余热回收技改项目”“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后,公司短期内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和充分论证,有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节约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热塑性弹性体(TPE)行业领域的业务开展,已成为我国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布局 PBAT可降解材料、碳酸钙降解母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局。为降低公司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同时拓宽盈利渠
道,经过详细论证研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鸿生物于 2023 年建成 6 万吨/年 PBAT
黑色母粒装置,是国内首家以富芳烃油为原料生产黑色母粒及炭黑的装置,生产成本及能耗低,且副产蒸汽可直接用于替代公司现有生产线所需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5 万吨/年 TPE 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余热
回收技改项目”“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状况的考虑,针对公司目前业务版块和配套设施的重要补充,有利于公司扩大产品经营规模,提高资源与能耗的综合利用与经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经营成本,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鸿生物已建成 PBAT 黑色母粒装置并成功运营,已经建立了完备的专业团队和管理体系,技术运营团队已经掌握相关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