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9:31:38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4-04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选举杨峰、袁根东、刘春雷、赵攀宇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杨峰、袁根东、刘春雷、赵攀宇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杨峰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职项目产品经
理、事业单位产品部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北京华泽云网传媒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北京百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202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副总裁;2023 年 12 月至今任
华图山鼎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杨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根东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1 月历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分校校长、
陕西分校校长、助理副总裁;202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兼总干部部部长;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华图山鼎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袁根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春雷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历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校市
场部经理、吉林分校校长、山东分校校长、东北大区校长、华北大区校长、内蒙古分校校长、助理副总裁、副总裁;2023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 年12 月至今任华图山鼎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攀宇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一级造价工程师。2010 年 3 月至今历任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所所长,结构设计总监,综合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赵攀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