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3 21:09:51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集团”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石良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2.11%的股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751,243 股(含本数),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石良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27.6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通过或获得相关批准、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铨亿科技”),铨亿科技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铨亿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铨亿科技形成依赖。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 年 11月 13 日,公司与铨亿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煤机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石良希先生。
中煤机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9.75%的股份,同时中煤机械集团通过巨圣投资控制公司 10.2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石良希先生通过中煤机械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19.9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石良希先生父亲石华辉先生持有公司 2.16%的股份,为石良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石良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2.11%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751,243 股(含本数),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 650,760,000 股变更为 700,511,243 股,石良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7.63%,中煤机械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石良希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铨亿科技。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260-272(双)号、天目山路 274 号、
万塘路 2-18(双)号 B 座 1627 室
法定代表人 石良希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E3AFY231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铨亿科技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铨亿科技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签署了《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通过或获得相关批准、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