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19:16:47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8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长限售股限售期的相关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限售股的限售期,自愿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限售期内,本企业将不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承诺。承诺的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二、限售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
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7,358,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18%,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持股数 持股 延长后自愿限售
股东名称 原自愿限售期间
(股) 比例 截止日
山东泰鹏集 47,358,310 57.18% 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团有限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已办理限售,无需再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限售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