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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2 18:15:34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3债券代码:123061 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航新转债”当期转股价(14.82 元/股)的 130%(即 19.27 元/
股),已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
本次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若“航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航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7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21 号”文同意,公司 2.50 亿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航
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7 月 28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航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86元/股。
1.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航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86 元/股调整为 14.85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生效。
2.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航新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4.85 元/股调整为 14.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生效。
3.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航新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4.84 元/股调整为 14.8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生效。
4.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航新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4.83 元/股调整为 14.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生效。

三、 “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
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四、 本次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已满
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航新转债”当期转股价(14.82 元/股)的 130%(即 19.27 元/股),已触发“航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五、 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后首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航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航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六、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航新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航新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航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航新转债”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未持有“航新转债”,公司未收到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航新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航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风险提示
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航新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航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航新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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