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7:37:55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8
普通股股东人数 77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475,8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3,718,861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
412,756,990
决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9.077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2.457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63,586,454 99.9191 57,341 0.0350 75,066 0.045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63,236,162 99.7051 421,370 0.2573 61,329 0.0376
特别表决权股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份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1 制性股票激 17,829,580 99.3811 57,341 0.3196 53,698 0.2993
励计划(草 % % %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 《2024 年限 17,808,212 99.2620 57,341 0.3196 75,066 0.4184
制性股票激 % % %
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 99.3811 0.3196 0.2993
3 司 2024 年限 17,829,580 % 57,341 % 53,698 %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
4 子公司提供 17,457,920 97.3095 421,37 2.3487 61,329 0.3418
财务资助展 % 0 % %
期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4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1-3,经核验,无关联股东投票情形;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公司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霞、章玉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