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11-08 21:30:4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源盛资产以 80,000.00 万元认购子公司财京投资 13,876.7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将用于偿还对上市公司的欠款。本次增资完成后,财京投资的注册资本由40,000.00万元增加至53,876.75万元,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由76.69%
下降至 56.93%,财京投资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增
资事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田方圆 王健实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