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8 16:38:07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 888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3,165,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92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钱雪林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王叶刚董事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92,945,200 99.8858 179,400 0.0929 41,100 0.0213
2、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92,966,400 99.8968 169,800 0.0879 29,500 0.0153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92,956,500 99.8917 179,400 0.0929 29,800 0.015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 于 < 浙 2,045,200 90.2679 179,400 7.9181 41,100 1.8140
江梅轮电
梯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浙 2,066,400 91.2036 169,800 7.4944 29,500 1.3020
江梅轮电
梯股份有
限 公 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
管 理 办
法〉的议
案
3 关于授权 2,056,500 90.7666 179,400 7.9181 29,800 1.3153
董事会办
理 公 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共 3 项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共3项议案,三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远、叶凌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