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18:41:09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反担保对象: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近日,安徽国晟新能源与深圳华商签订署《委托担保协议书》,由深圳华商作为申请人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向银行申请开具金额为 100.00 万元的履约保函,深圳华商在该保函项下承担担保/赔付责任。江苏国晟世安出具《反担保书》,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向深圳华商提供反担保保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1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3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对象安徽国晟新能源科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国晟新能源基本情况
名称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40604MA8NN8704N
代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麒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2-10
住所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开兴路 8 号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
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经营范围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
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年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040.37 102,978.19
负债总额 36,182.45 73,998.42
资产净额 29,857.92 28,979.76
资产负债率 54.79% 71.86%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622.83 89,082.53712
净利润 92.71 -878.158406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0758076697
司 代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波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08-09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7 楼 E2
一般经营项目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
经营范围 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联合担保、其他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
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信
息咨询。
2、反担保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深圳华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反担保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 担保人: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反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5、 反担保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履行相关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年内。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安徽国晟新能源是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安徽国晟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3,640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3.9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