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6 16:16:21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6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非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拟向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申请开展 1.1 万吨多晶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开展上述业务有关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覆盖业务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按照交割仓库最高存储数量 1.1 万吨及货物担保单价人民币 6 万元/吨测算,考虑未来多晶硅价格波动的影响,本次担保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无反担保。
在多晶硅期货实际入库时,青港物流将根据入库多晶硅价值相应购买财产一 切险,购买保额将覆盖全部商品价值,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小。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关
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的担保,在最高限额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1)。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已作出 决定,同意公司对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 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 截至 本次 担保额 是 是
担保 方最近 目前 新增 度占上 否 否
担保方 被担保 方持 一期资 担保 担保 市公司 担保预计 关 有
方 股比 产负债 余额 额度 最近一 有效期 联 反
例 率 (亿 (亿 期净资 担 担
元) 元) 产比例 保 保
对外担保
青岛港 青岛港 协议存续
国际股 国际物 100% 33.02% 1.63 8 1.87% 期间及存 否 无
份有限 流有限 续期届满
公司 公司 之日起两
年
截至本公告日,因本次担保相关的期货业务尚在办理,担保尚未发生,本次 担保前后,公司对青港物流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下同)未发生变化,为人民币 1.63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56929610P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2 日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1号(A)
法定代表人:吕世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物流业务及港口增值服务,包括运输、场站、代理和仓储等服务。
最新的信用状况:根据青港物流在中国人民银行黄岛区支行自主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其信贷记录均为正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95 41.79
负债总额 11.84 13.80
资产负债率 31.20% 33.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93 11.61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6.10 27.99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10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80 23.6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36 6.47
注:上述数据为青港物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0月31日的单体财务报表数
据,非合并口径。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青港物流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青港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港物流拟向广期所申请开展多晶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出具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拟与广期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如被担保人违反了协议书的约定或造成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损失的,广期所有权直接向公司追索,公司保证在接到广期所书面追索通知后十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将负责持续监督、督促被担保人各项义务履行;保障被担保人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的安全开展;确保在发生任何责任时对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时的赔偿及补偿,不使广期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3、担保函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与协议书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满足青港物流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包含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对青港物流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40%。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