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艾为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5 18:35:53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 号 B 座 1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8,902,2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8,902,2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8.583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583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由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余美伊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8,467,186 99.7261 432,281 0.2720 2,831 0.001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8,469,265 99.7274 430,202 0.2707 2,831 0.001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58,468,555 99.7270 430,202 0.2707 3,541 0.002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 关 于 公 司 25,99 98.353 432,2 1.6356 2,831 0.0108
<2024 年员工 4,360 6 81
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25,99 98.361 430,2 1.6277 2,831 0.0108
<2024 年员工 6,439 5 02
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5,99 98.358 430,2 1.6277 3,541 0.0135
东大会授权董 5,729 8 02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 1-3 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议案 1、2、3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王舒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