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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1 17:38:43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3,86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3,86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因 2024 年 11 月 10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 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2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前总股本为 102,75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37,000,00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761,911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0.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8,089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9.1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合计 13,860,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 10.09%。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8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上
市流通(因 2024 年 11 月 10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0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合计向 11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9.16 元/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7.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2.25 万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
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34.75 万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000,000 股变更为
137,347,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18.86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7.1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4 万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347,500 股变更为
137,387,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8.41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8.415 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387,500 股变更为
137,303,3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457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马振飞、杨连华、王健强、任永强、张克林、王体伟、张正初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含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减持实施时,如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与本承诺不一致或超出本承诺范围的,本人承诺将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承诺关于股份减持全部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二)根据《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朱学敏(原公司监事)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时,如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与本承诺不一致或超出本承诺范围的,将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承诺关于股份减持全部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发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 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3,860,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
10.09%。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因 2024 年 11 月 10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马振飞 2,700,000 1.97% 2,700,000 0
2 杨连华 2,700,000 1.97% 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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