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31 20:15:48
目 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6
二、评估目的......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价值类型......16
五、评估基准日......16
六、评估依据......17
七、评估方法......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7
九、评估假设......32
十、评估结论......3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9
十四、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和资产评估机构盖章......39
附件......4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见另册)
表 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表 2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表 3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 3-1 货币资金评估汇总表
表 3-1-1 货币资金——现金评估明细表
表 3-1-2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评估明细表
表 3-1-3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评估明细表
表 3-2 交易性金融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 3-2-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投资评估明细表
表 3-4 应收票据评估明细表
表 3-5 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 3-6 应收账款融资评估明细表
表 3-7 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 3-8 其他应收款汇总表评估明细表
表 3-8-3 其他应收款-其他
表 3-9 存货评估汇总表
表 3-9-2 存货——原材料评估明细表
表 3-9-4 存货——委托加工物资评估明细表
表 3-9-5 存货——产成品(库存商品)评估明细表
表 3-9-6 存货——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明细表
表 3-9-7 存货——发出商品评估明细表
表 3-11 持有待售资产评估明细表
表 4 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 4-4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表
表 4-7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汇总表
表 4-7-1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评估明细表(成本模式计量)
表 4-8 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 4-8-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表 4-8-4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表 4-8-5 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
表 4-8-6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
表 4-13 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 4-13-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表 4-13-3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表 5 流动负债评估汇总表
表 5-1 短期借款评估明细表
表 5-4 应付票据评估明细表
表 5-5 应付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 5-6 预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 5-8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明细表
表 5-9 应交税费评估明细表
表 5-10 其他应付款评估汇总表
表 5-10-3 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
表 5-13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明细表
收益法评估明细表(见另册)
一、 企业价值评估汇总表
二、 净现金流量测算表
三、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四、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表
五、 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六、 其他业务收支预测表
七、 营业费用预测表
八、 管理费用预测表
九、 研发费用预测表
十、 财务费用预测表
十一、 折旧摊销预测表
十二、 资本性支出预测表
十三、 营运资金增加额测算表
十四、 折现率(WACC)计算表
声 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2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所涉及的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青天评报字[2024]第 QDV208 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 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 评估目的:为满足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全方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对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股权收购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五、 评估方法:在对三种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本次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
六、 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 257,173,312.12 元,负债账面价值 187,152,976.83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70,020,335.29 元。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3页
评估后,资产评估值 307,216,010.25 元,负债评估值 187,152,976.83
元,净资产评估值 120,063,033.42 元。
因此,按股权比例及上述净资产评估值计算,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120,063,033.42 元。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本次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122,614,700.00 元。
因此,按股权比例及上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计算,采用收益法评估后,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122,614,700.00 元。
(三)评估结论的最终确定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0,063,033.42 元,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614,700.00 元,相差2,551,666.58 元,差异率为 2.13%。
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价值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反映的是被评估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被评估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对企业预期收益产生贡献的不仅仅包括资产基础法范围内的各项资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4页
产,还有无法量化或不可识别的其他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中不包括账外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的价值。因此,两种不同评估方法反映的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本次评估目的是收购股权,股权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企业未来的投资回报情况,预期回报高则增资方愿意付出的价格也高,这与收益法的思路是吻合的,因此收益法评估结论更符合本次经济行为要求,更能全面反映被评估企业股东权益的价值,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因此,我们最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即: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22,614,7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贰仟贰佰陆拾壹万肆仟柒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 9 月 29 日。
七、 特别事项说明
(一)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 000594 号《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期间的损益情况均为审计后的价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根据所采用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对相关财务
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