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20:29:35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晓娜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如下: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因在执行巨轮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024 年 8 月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 年报时存在部分程序执
贺春海 6 日 措施 管理委员会广 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
东监管局 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76 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审
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