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仙鹤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7:27:53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10月1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 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 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