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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4-10-28 20:35:43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创智能”)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所有持有人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40 人(不
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9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拟认购份 所获份额 拟认购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上限(万 对应股份 对应股份数
份) 数量(万 量占总股本
股) 比例
1 李卓屏 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87.34 11.00 0.07%
2 陈亮 高级副总裁 87.34 11.00 0.07%
3 谢礼佳 高级副总裁 87.34 11.00 0.07%
4 袁方正 高级副总裁 87.34 11.00 0.07%
5 郑红莲 高级副总裁 87.34 11.00 0.07%
6 赵捷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87.34 11.00 0.07%
7 汪旭 监事会主席 71.46 9.00 0.06%
8 邢少英 监事 15.88 2.00 0.01%
9 连军荣 监事 43.67 5.50 0.0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共 9 人) 655.05 82.50 0.54%
核心骨干(预计不超过 31 人) 1,383.94 174.30 1.13%
预留份额 381.12 48.00 0.31%
合计 2,420.11 304.80 1.98%
注:1、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持有人放弃本次认购或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其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置预留份额381.12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15.75%,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 48.00 万股。上述预留份额待确定持有人后,员工持股计划将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相应标的股票。预留份额在明确持有人之前,不具备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份额分配、考核要求、解锁安排等)由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若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在存续期内仍未完全分配,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含首次及预留部分)占草案公告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未超过 30%。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杰创智能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含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持有人实际出资为准。公司不以
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的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 7.94 元/股(含预留部分)。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5.88 元的 50%,为 7.94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5.27 元/股的 50%,为 7.64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购买价格的合理性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该部分人员参与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制定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合理的激励成本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激励,能够激发参加对象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促进公司与公司员工、股东的整体利益平衡发展、持续提升,同时能够有效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实现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参考了公司经营情况与市场实践,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激励作用的目的,综合考虑员工出资能力、激励力度、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等多种因素后,公司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确定为 7.94 元/股,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约为 304.8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15,370.50
万股的 1.98%。具体持股数量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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