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12:05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日下午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于当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五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晓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吴晓林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吴晓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公司吴晓强先生、胡金星先生、张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
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吕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新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有德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孙启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同意选举吴晓林先生、陈有根先生、吴晓强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吴晓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同意选举董军先生、吴晓林先生、张居忠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同意选举张居忠先生、吴晓强先生、董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居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同意选举张居忠先生、陈有根先生、董军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居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1、吴晓林先生,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吴晓林先生曾任青州市东坝镇经贸办科员,青州市艺美纸箱厂厂长、总工,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厂长、总工,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联科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潍坊联银、潍坊涌金、潍坊汇青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86,598,3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02,355,964 股的42.80%,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林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晓强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晓强先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艺美纸箱厂业务员,青州市新兴化工厂副厂长,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联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联科集团、联银投资、潍坊涌金、潍
坊汇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43,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355,964 股的 8.67%,
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晓强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晓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有根先生,男,汉族,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2,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355,964 股的
0.44%。陈有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有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有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居忠先生,男,汉族,1970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
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山东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
年报约谈专家组专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轮值会长。曾经担任过各个板块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联科科技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从业近 30 年,具有丰富的国内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资
本市场审计、咨询等经验。近三年主要主持了漱玉平民大药房(301017)、元利科技(603217)、京北方(002987)、恒誉环保(688309)、壹石通(688733)等公司的首发上市审计工作。先后为新华医疗(600587)、皖能电力(000543)、天邦食品(002124)、江淮汽车(600418)、东阿阿胶(000423)等 20 多家上市公司的上市发行、审计、并购重组等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发表的论著主要有《审计》《中级会计实务》《基于成本法核算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谈拟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正确理解创业板拟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居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董军先生,男,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青州市人大代表。现就职于山东海岱律师
事务所,擅长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胡金星先生,男,汉族,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