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55:43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其中 LIAORAN 先生、刘杰先生、TANWEN 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
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叶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0)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