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
2、本次归属股份数量:共计 3,557,6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9%,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2,831,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725,750 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 193 名(其中 34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首
次及预留部分权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为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75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401.11 万股的 1.69%。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44,401.11 万股的 1.3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 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401.11 万股的0.3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 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归属安
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各年度 定比2020年的营业 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Am)(%) 目标值(Bm) 触发值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50 20 18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80 20 18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业绩达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B≥Bm X=100%
A≥Am Bn≤B<Bm X=50%+(B-Bn)/(Bm-Bn)*50%
B
A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80% 60% 3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确定以 13.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4、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确
定以 11.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