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6:13:03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1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赣州景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申请银团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 景旺“信丰高多层电路板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赣州景旺拟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 11.50 亿元、期限不超过 96 个月的中长期银团贷款,其中中国农业银
行信丰支行作为银团牵头行,承贷份额不超过 6 亿元,中国银行赣州分行承贷份 额不超过 5.50 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信丰支行是代理行。赣州景旺拟以其持有的 位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阳溪路与高新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土地及项目在 建和建成后形成的相关房产作为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的抵押物。具体贷款金额、贷 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为赣州景旺本次银团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赣州景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赣州景旺在上述银行实际办理的银团贷款所形成的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具体情况以公司及赣州景旺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MAC9LBWF8N
法定代表人 卓勇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3-02-20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大道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100%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经营范围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
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
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
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3,699.52 万元,负债总额
9,791.09 万元,资产净额 13,908.44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主要财务数据 11.99 万元,净利润-91.56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
额 58,244.66 万元,负债总额 14,221.82 万元,资产净额 44,022.84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3.25 万元,净利润-979.46 万
元。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赣州景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赣州景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赣州景旺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充分考虑了其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为赣州景旺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在对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被担保人的财务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系为满足其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需要,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景旺电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景旺电子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