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1 18:46:07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5)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6)。
3、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80)。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发表
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5、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一
致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9)
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0)。
7、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
(三)授予预留权益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 21.60 万股
3、授予人数:25 人
4、授予价格:3.7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预留权益的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登记或注销完毕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预留权益的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具体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售安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将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应数量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 、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公司业绩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度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9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度 2024-2025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剔除本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对应年度的公司业绩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对应绩效考核分数 个人解除限售
优秀 90-100 分 100%
良好 80-89.9 分 100%
合格 60-79.9 分 80%
不合格 59.9 分及以下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办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8 、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权益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公
序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 总数(万 予预留权益总 告日股本总
号
股)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