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16 17:15:2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7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30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 1 号行政楼 301 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延铭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真知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 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713,57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020,958.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925,972.01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号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9,000.00 209,000.00 135,000.00
2 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 40,230.00 40,230.00 26,000.0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0,670.00 40,670.00 2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000.00 35,000.00 23,392.60
合计 324,900.00 324,900.00 210,392.60
(三)原项目终止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产能布局与消费类客户封装配套业务需求均有所调整,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终止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
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终止后,公司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为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计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建设“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二、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
2、实施主体: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珠海市斗门区
4、建设周